2015年4月6日 星期一

原來愛

和他分開以後,我跟很多人一起過。
生活愈來愈沒有規律,感情也是。一向拒絕去夜店的我,在那認識了好幾個人。男朋友吸煙,也不管了。當下喜歡了,就在一起了。不喜歡了,就分開。很速食的愛情。不,那跟本不是愛,是有感覺而已。
像吸毒似的習慣。不喜歡,但戒不掉。


我討厭嗎?當然,可是我回不去了。
我有想過和裡面的一些人認真。
但是我發現,感覺不一樣了。
我找不回和他在一起的感覺。
我無法專一、也不會全心全意無條件愛一個人。

後來⋯⋯
我交了個男朋友。
和他一樣,比我年紀小。
可是兩個人的外型和個性都差很遠。
男朋友不溫柔,不體貼,嘴也很壞,講話也很古怪。
但他會給我要的自由和關心。
以前的那個他說要娶我。還不是分開了。
現在的他只是說愛我,別的都不會說。
我喜歡他的誠賓。
沒有多餘的謊言。

和這個人在一起才發現自己笨了很久。
每一對情侶都有不一樣的相處模式。
換了伴侶,感覺也會不一樣。
是我一直太執意要和別人愛得跟他一樣。
找不到。
以為自已愛人功能關上了。

原來愛,不是這樣。
原來愛,還存在。

現在的我,學會愛得低調。